1. 前言
“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”自2005年11月30日启用以来,每日向公
众发布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指数监测结果;并从2006年开始,每年分别发表半年
和全年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报告各一次。2014年9月网络优化扩展并更名为“粤港澳
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”(简称“监测网络”)。
为了配合网络的优化、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更新和提高监测结果发布的频
次,从2014年开始,除了在新的互联网平台上每小时发布实时监测数据以替代每
天一次的区域空气质量指数外,每季度发布一次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季度报告以
取代之前的半年报告和保持每年发布一次全年监测结果报告。季度报告主要以数
据统计概要介绍有关季度的区域空气质量状况;而每年一次的年度报告,除了公
布相关统计数据外,亦会提供较为详细的分析和比较,详述整年的空气质量状况
。从2014年第四季度开始,季度报告在颗粒物PM10 [或称可吸入悬浮粒子、可吸
入颗粒物、RSP]、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和臭氧(O3)数据统计概要基础上
,增加一氧化碳(CO)和颗粒物PM2.5 [或称微细悬浮粒子、细颗粒物、FSP]的数据
统计结果。
本报告为「2020年第四季度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的监测结果统计概
要」,是以季报形式发表的第二十八份报告,亦是涵盖颗粒物PM10、颗粒物PM2.5、
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臭氧和一氧化碳六项污染物数据统计结果的第二十五份
季度报告。
2. 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简介
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署(简称“香港环保署”)于
2003至2005年联合构建了一个“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”,2005年11
月30日正式启用并向公众发布区域空气质量指数(RAQI)。
因应区域空气污染防治及区域发展需求,粤港两地环保部门联同澳门特别行
政区环保及气象部门商议优化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控网络,于2014年9月把空
气质量监测范围扩展至粤港澳三地,监测子站从16个增加至23个,以进一步完善
网络的空间布局,并加入一氧化碳(CO)和颗粒物PM2.5两个新的监测因子以完备监
测内容,网络同时更名为“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”(简称“监测
网络”)。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、香港环保署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局和澳
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共同组成“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质量管理委
员会”,负责监测网络的质量管理与信息发布工作。
监测网络目前由2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组成(参考图2.1),分布于珠江
三角洲地区内。其中10个城市监测子站由广东省内有关城市的环境监测站或国家
委托的第三方运维机构运作,8个区域监测子站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运作,4个
位于香港境内的子站由香港环保署运作,1个位于澳门境内的子站由澳门地球物理
暨气象局运作。
各子站均设有仪器测量大气中颗粒物PM10、颗粒物PM2.5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
、臭氧和一氧化碳的浓度。